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开启左侧

[留学] 委托办理出国留学,签证被拒谁之责

[复制链接]
96961 0
山那边的山那边 发表于 2020-9-3 09:52:06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随着录取通知书的陆续发放,2020年高考已尘埃落定,各地高校开学时间亦逐渐明确。

出于各种原因,把孩子送出国外留学已经成为不少家庭的选择,但是留学手续繁多、复杂,多数家庭都会委托专门的机构去办理。

如果遭遇拒签了,该追究谁的责任呢?

委托办理出国留学,签证被拒谁之责 第1张图片



委托办理出国留学,签证被拒谁之责 第2张图片


委托办理出国留学,签证被拒谁之责 第3张图片


委托办理入学 不料签证被拒

年轻的时候总喜欢去国外看看,小魏也不例外,他准备申请入读心仪的马来西亚某大学, 于是选择了莘某公司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委托办理出国留学,签证被拒谁之责 第4张图片


2017年7月3日,小魏与莘某公司签订《海外人才留学计划会员服务协议书》,约定莘某公司以协助办理或者委托的形式为小魏办理留学马来西亚某大学事宜,小魏所享受的服务包括:学校申请、与校方沟通、入学前的材料准备(不包括签证、公证等费用)、法律援助服务、就业推荐机会等。为此,小魏向莘某公司支付服务费2.8万元。

此后,小魏按照莘某公司指引办理毕业证书公证手续,用于签证及入学申请。《公证书》中记载小魏出生时间为二000年三月二十日(18岁),由于《公证书》公证年龄存在错误,小魏申请留学签证被拒。后小魏重新向公证机关申请毕业证书公证,该公证处再次出具《公证书》,公证内容除将年龄更正为17岁外,其他内容未变。

马来西亚移民局以小魏《公证书》系伪造为由,再次拒绝小魏的签证申请,小魏因此未能入读马来西亚某大学。小魏认为根据《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莘某公司在没有资质的前提下开展办理留学业务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因此,签订的服务协议书应属于无效合同,莘某公司应退还留学服务费。小魏多次与莘某公司交涉均无果,故诉至白云法院,要求莘某公司退回2.8万元服务费。

委托办理出国留学,签证被拒谁之责 第5张图片


莘某公司提交证据证实《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已被废止,且国务院于2017年1月12日已取消对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莘某公司为小魏办理出国留学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按《协议书》约定为小魏提供了留学服务,小魏未能入读是因其提交的公证书存疑、签证被拒,其过错在小魏,莘某公司无审查公证书内容真实合法性的合同义务,故无需退回2.8万元服务费。

委托办理出国留学,签证被拒谁之责 第6张图片


法院:合同有效,无需退还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魏和莘某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教育部颁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被废止,小魏以莘某公司不具备从事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不予采纳。

委托办理出国留学,签证被拒谁之责 第7张图片


小魏未能入读马来西亚某大学的原因在于其提交的公证资料存在错误,签证被马来西来移民局拒绝。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办理签证不属于莘某公司的合同义务,并且公证资料是小魏通过公证机关作出的,不是莘某可通过审查而作出判断或更改,故小魏未能出国留学的责任不在莘某公司,现小魏主张莘某公司没有对公证材料的错误作出审查,属于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法院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驳回小魏的诉讼请求。

法官后语

出国留学涉及个人切身利益,作为申请人不能以为已经委托服务机构办理留学事宜,即可“坐等”入学通知书。

对服务合同中约定的部分事项,服务机构只能提供指引服务,具体办理事项仍需申请人亲力亲为,申请人需尽谨慎审查注意义务,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错误。

本案中,小魏委托莘某公司办理留学事宜,双方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办理签证属小魏负责事项,毕业书公证书关系签证办理及入学申请,小魏应尽审慎注意,否则就有可能产生严重的失误,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损失服务费事小,影响学业、个人发展事大。


下一篇:2024QS最佳留学城市排名发布!
@



1.西兔生活网 CTLIVES 内容全部来自网络;
2.版权归原网站或原作者所有;
3.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4.若涉及侵权或有疑义,请点击“举报”按钮,其他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排行榜
活跃网友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手机访问
Copyright © 2016-2028 CTLIVE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兔生活网  小黑屋| GMT+8, 2024-9-10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