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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泰国工作证到底有什么用?在泰国工作必须了解的泰国劳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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咯噔 发表于 2019-2-20 10:29:22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泰国是一个以旅游闻名世界的国家,近几年,外籍人员前往泰国旅游度假的人越来越多,然而其悠闲的生活节奏,也让许多追求自由和快乐的外籍人员,前往该国生活和工作。那么,外籍人员前往泰国工作,是否一定要办理工作证?办理工作证,对外籍人员有什么好处?另外在泰国工作期间,需要注意和遵守哪些劳动法规?针对这些疑问,广州走出去公司将根据泰国的相关政策,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在泰国工作,是否一定要办工作证?
泰国法律对在泰国工作的外国人有明确的规定,外国人在泰国参加工作,必须前往劳工部申请工作证,才能合法在泰国工作。
如外国人在泰国工作,没有申请工作证,除了不受泰国法律保护外,也不能在泰国办理银行卡、购买车辆、申请贷款等等业务。另外如经劳工部发现,必定会被严重罚款并遣返回国。

泰国工作证到底有什么用?在泰国工作必须了解的泰国劳动法规 第1张图片


二、外籍人员拿到工作证后,到底有什么用?
1.可以合法留在泰国工作;
2.在泰持有工作证的外籍务工人员,不分国籍,全部都受到泰国劳工法的保护;
3.可以合法在泰国获取工作报酬、缴税、缴纳社保
4.可以开通泰国银行帐户、申请信用卡、购买车、申请贷款等等。

三、外籍人员在泰工作期间,需要注意和遵些法规?
根据泰国劳工部颁布的《泰国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泰国劳工标准》、《外國人工作管理條例 B.E.2560(2017)》,广州走出去公司整理了有关外籍员工在泰国工作期间,雇主和外籍员工需要了解并遵守的相关规定。

泰国工作证到底有什么用?在泰国工作必须了解的泰国劳动法规 第2张图片

1.雇主在聘用员工期间,需要注意并遵守的法规:
1)雇主不得要求或接受工作保证金,或因工作造成损失的保证金物,不管是金钱、国民身份证或其他随身证件,或雇员其他的财物,以此作为加入工作或加入工作者的条件。(《泰国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泰国劳工标准》第5.3.2条)
2)雇主需向雇员支付工资,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加班或超时工作的酬劳费。(《泰国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泰国劳工标准》第5.4.1条)
3)雇主须在雇员工作场所以泰铢的形式,向雇员支付工资与酬劳费;如以有价证券或其他货币,或在其他地方支付,必须获得雇员的同意。同时,必须在每期规定付款的时间内支付。(《泰国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泰国劳工标准》第5.4.2条)
4)雇主须以书面告知雇员有关每一期的工资与酬劳费的总额,以及对各项细节作解释。(《泰国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泰国劳工标准》第5.4.3条)
5)雇主不得扣除雇员工资、酬劳费,或按劳工保障法规定支付给雇员的其他款项;但获法律豁免者除外。(《泰国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泰国劳工标准》第5.4.3条)
6)雇主须规定雇员上班工作的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或每周不得超过48小时;且须安排每周最少要有一个休息天,或根据法律规定。(《泰国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泰国劳工标准》第5.5.1条)
7)雇主如需安排雇员超时工作,或在一般节假日为雇员安排工作,必须获得雇员同意。雇主须根据法律规定雇员超时工作、假日工作的时数,或根据雇主的管理能力,每周不得超过24小时,或18小时,或12小时。(《泰国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泰国劳工标准》第5.5.2条)
8)雇主不得对雇员的雇用、支付工资、酬劳费、福利、接受培训、发展机会、升级、升职、解雇或退休等,因雇员的国籍、种族、宗教、语言、年龄、性别、婚姻状况、个人性别意识、残疾、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患者、工会会员、雇员委员、政党崇拜或其他个人观念等因素而采取或支持不同等的对待。(《泰国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泰国劳工标准》第5.6.1条)
9)雇主对不曾给业务造成任何损失的雇员,不得以任何方法妨碍、干预他们有关种族、宗教、性别、残疾等活动;或因为他们是雇员委员、工会会员、参加政党与个人观念表现等,而对他们加以妨碍、干预(《泰国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泰国劳工标准》第5.6.2条)
10)雇主不得以扣除雇员的工资、酬劳费,或者劳工法规定支付给雇员的款项,作为违犯纪律的惩罚,雇主不得使用或支持体罚、精神惩罚,或威吓、伤害等方法对雇员进行惩罚。(《泰国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泰国劳工标准》第5.7.1\5.7.2条)
11)雇主不得雇用或支持雇用不足15岁的儿童劳工。(《泰国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泰国劳工标准》第5.8.1条)
12)雇主须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让妇女劳工从事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工作。(《泰国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泰国劳工标准》第5.9.1条)
13)雇主须安排怀孕妇女在不会伤害健康与保护胎儿安全的环境里工作,不得因怀孕而解雇、降级或减少其应得的权益。(《泰国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泰国劳工标准》第5.9.2条)

泰国工作证到底有什么用?在泰国工作必须了解的泰国劳动法规 第3张图片

2.雇主聘请外籍员工期间,双方需要注意并遵守的法规:
1)若雇主以适当理由解雇外国人,外国人非雇主违约或违反法律而离职,或外国人因雇用契约到期而离职,雇主应依劳动局的相关规定,告知劳动局提交;雇主应于该外国人离职或雇用契约到期时,将外国人返送回国;返送回国后,雇主应依劳动局发布之规定于返送回国时起算七日内告知劳动局。(《外国人工作管理条例 B.E.2560(2017)》第46条)
2)若外国人有意与其他雇主工作,该其他雇主应依第四十六条提交抵押物或保证金,以及经劳动局核准得将外国人带入国内工作;参加新工作应是离开旧雇主时起算十五日内开始。第二种情形,外国人未于规定期限内与新雇主工作,旧雇主应于该期限届满时起算七日内将外国人返送回国;返送回国后,雇主应依劳动局发布之规定于返送回国时起算七日内告知劳动局。(《外国人工作管理条例 B.E.2560(2017)》第51条)
3)雇主未将外国人返送回国,需由劳动局执行,并以第四十六条提交之抵押物或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外国人工作管理条例 B.E.2560(2017)》第52条)
4)雇主非因外国人之因素拒收该外国人工作、雇主因无正当理由而解雇该外国人、雇主因无法继续经营事业、 该外国人因雇主违约或违反法律而离职、 该外国人有意与其他雇主工作,被许可人于前段因素发生时算起,十五日内安排该外国人与新雇主工作;该外国人与新雇主应以引进外国人工作的协议内容为主。(《外国人工作管理条例 B.E.2560(2017)》第53条)
5)申请了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必须在泰国有居留住所,或因移民法之许可得短暂停留,但非旅客或过境及无部级法规规定之禁止特征。(《外国人工作管理条例 B.E.2560(2017)》第60条)
6)取得工作许可证之后,被许可人于工作场合内应随身携带工作证,以便必要之时向负责人或注册员出示许可证。(《外国人工作管理条例 B.E.2560(2017)》第68条)
7)工作许可证遗失或毁损,被许可人得于得知遗失或毁损时起算十五日内向注册员申请补发。(《外国人工作管理条例 B.E.2560(2017)》第69条)
8)工作许可证之被许可人不论其离职因素,雇主应于七日内告知注册员。前项告知应遵照部级法规规定之细则、方式及条件(《外国人工作管理条例 B.E.2560(2017)》第74条)

泰国工作证到底有什么用?在泰国工作必须了解的泰国劳动法规 第4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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