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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评论】蔚蓝生物尾盘避开“价格笼子”闪崩,集合竞价机制或需再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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膨胀的心 发表于 2024-5-13 19:09:35 | 只看该作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记者|赵阳戈
上周五,蔚蓝生物(603739)的持有者,在尾盘集合竞价时遭遇“瞬杀”,眨眼间股价崩塌吞掉了7%的涨幅,也给周一开盘后的走势,带来了阴霾。周一早盘显示蔚蓝生物低开,周五高位接盘者账面受损。通过炒股软件可以看到,上周五14点57分蔚蓝生物的价格还在21.92元,集合竞价之后收盘价则定格在20.4元。而这一切的发生,仍然是资金利用集合竞价的时间“完美”避开了“价格笼子”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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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花顺
犹记得2023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兴业银行(601166)原本股价全天运行平稳在0%上下横向运行。就在收盘前的集合竞价时间,来自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账户以涨停价申报买入31笔,共1813.51万股,成交1330.67万股,金额21570.18万元,成交量占收盘集合竞价期间该股总成交量的99.99%,如此操作硬生生将兴业银行的股价拉抬了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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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花顺
31笔都是涨停价申报,所以这也并不是“乌龙指”所为。事后,该行为被定义为“严重扰乱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违规情节严重”,相关方也得到了相应的处理。
就当时爆拉兴业银行的行为,上交所认为其以明显偏离股票最新成交价的价格,大笔、连续、密集申报成交,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下称《交易规则》)第7.2条第(二)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下称《主板监控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违反了《交易规则》第1.4条、《主板监控细则》第三条等规定,严重扰乱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上周五蔚蓝生物的尾盘表现,与此类似,同样是在尾盘集合竞价时间,同样是股价出现剧烈波动,彼时蔚蓝生物已经触及严重异动,其背后操作者是否有越过红线,在此不议,但为何总是发生在尾盘集合竞价阶段,值得思考。
实际上,假若是在连续竞价阶段,直接以涨跌停价报单,多半会是废单,因为在连续竞价阶段,有“价格笼子”存在。
根据《交易规则》的3.3.14条,在连续竞价阶段是有现价申报的,应当符合: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本条前两款规定。根据市场情况,交易所可以调整股票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不过“价格笼子”并不适用于集合竞价。根据《交易规则》的3.3.15条,除交易所另有规定外,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和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
(一)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当日无交易的,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根据市场情况,交易所可以调整股票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进一步追溯,上交所尾盘集合竞价是2018年引入的。根据2018年《收盘交易机制调整相关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从国际实践经验上来看,采用收盘集合竞价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异常交易风险,降低收盘阶段的价格波动。而主板迎来“价格笼子”则是随着全面注册而起,在此之前最早则只是适用于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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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易所
尾盘的集合竞价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维护收盘阶段价格的平稳”,防止价格操纵,以前一笔交易就可以“偷袭”收盘价,现在如果想要将价格拉起来或砸下去,需要对抗3分钟内所有的对手盘。但从上述两个案例看,集合竞价时间搞事仍然主打一个“偷袭”。兴业银行当天是成交低迷波动小,蔚蓝生物则是在集合竞价前一刻还维持着高位运行的“虚假强势”,猛然地多翻空打得对方措手不及。理论上,只要委托量足够大,操作者是可以得到或接近想要的收盘价的,尤其低流动性股票的操纵效果更好。
考虑到集合竞价还有迎合指数化投资、确保价格发现等作用,在沿用该机制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优化以达到维护收盘阶段价格的平稳的初衷,考验着监管层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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