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几乎没有一个品牌不以能得到 Royal Warrant 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该认证在英国的广告效应,比央视广告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英国,Royal Warrant 就是最好的广告。
第一份“皇室御用委任状”(即我们现在所说的 Royal Warrant),于 1155 年由时任英国国王的亨利二世向 Weavers 公司颁发。
这份委任状就等同于皇室特供,代表着当时某产品被认可的地位及过硬的质量。
自此,英国皇室认证历久不衰,成为了无数品牌梦寐以求的殊荣。
早期的英国皇家认证委任状
但是,联系中国古代皇帝对生活起居用品的挑剔,你就知道,要得到 Royal Warrant 可一点也不容易。
以目前英国皇室的成员组合,想得到皇室御用状必须经三个人亲手批准——英国女王(Her Majesty The Queen)、爱丁堡公爵殿下(His Royal Highness The Prince ofEdinburgh)、威尔士公爵殿下(His Royal Highness The Prince of Wales)。
假设某英国品牌的产品想要申请 Royal Warrant,那么:
它必须向上述三位皇室成员提供了至少五年的商品或服务(包括申请 Royal Warrant 前12个月内,即连续七年内使用时长达五年),而后在官网提出申请。皇室成员再决定是否给出委任证。且委任证时效五年,在第四年需再次提出认证申请。
但是皇室成员也很忙呀。
于是就有了 Royal Household Tradesmen's Warrants Committee(皇室商人认证委员会)作为协助。宫务大臣拥有委任决定权,可以决定撤回认证或每五年延续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