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自1643年意大利语译本
再比如,1687年出版的Confucius Sinarum philosophus 中,周公的“公”称为regulus,(鲁)哀公则是Ngai cum, regulus regni Lu。顺便说一下,17世纪欧洲的中国书写,并不认为秦统一前后,政治体制有很大变化;比如曾德昭觉得中国的体制从尧舜禹开始就很完备了,之后没什么大变化,自然不觉得有从“封建”到“郡县”的转变(参见:为什么黑格尔认为中国没有历史?在野武将的回答)。这样一来,周天子和鲁国不是领主与封臣的关系,而类似明清的宗藩体制。所以《左传》里的各种公侯伯,都是小小统治者(regulus)。
更好的例子是1689年《尼布楚条约》。其中一等公佟国纲,拉丁语作“primi ordinis comes”。这里用comes而不用dux(duke),是因为《尼布楚条约》拉丁文版是基于罗马帝国的制度来呈现满文清代官爵的。“Primi ordiniscomes”,是一个罗马帝国时期的头衔,四世纪碑文中有:
再如索额图,《尼布楚条约》中的满文结衔有:hiya kadalara dorgi amban (领侍卫内大臣),拉丁文作Praetorianorum militum praefectus interioris palatii Palatinus——这当然非常罗马。我们知道罗马禁卫军将领称praefectus。Praetorianorum militum praefectus,语法上可以理解为,禁卫军的士兵的将领,但这样的话militum就非常累赘。考虑到耶稣会士们学识渊博,这里的militum praefectus更可能是专名。五世纪开始,会从禁卫军统帅中任命Praefectus Militum(“领军将军”),最初是临时的差遣,负责统帅出征的禁卫军,查士丁尼一世(484-565)时期成为常设官职(见Kazhdan编,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Byzantium)。这样的话,以罗马的中领军(Praetorianorum militum praefectus)对应大清的领侍卫(hiya kadalara ...),可以说是非常威武了。
换而言之,《尼布楚条约》充分说明,罗马正统不在沙俄在大清啊!
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钦奉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璞鼎查
Her Majesty the Queen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HENRY POTTINGER, Bart., a Major General in the Service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etc., etc.
严格来说,baronet我们今天称为“从男爵”,低于今天说的男爵(baron)。之后中英天津、北京条约,都以“世袭额罗金并金喀尔田二郡伯爵”对应“the Earl of ELGIN and KINKARDINE”。这个时候,中(东亚)与英国(欧洲)的爵位体系就正式对应起来了(我不知道有没有近代史的学者讨论过这个问题)。
到了1860年代理雅各翻译典籍的时候,他注意到已有的文献倾向于把公侯伯子男和duke、marquis之类的对应起来。他觉得这种翻译策略很糟,并提议按照每个词本来的词义来翻译,比如中国的“公”就翻译为“Just”(公正的)。
但是如果足够了解巴尔干、近东基督教国家的历史,就会联想到一些看起来很突兀的称谓,比如说Despotate of Epirus,Despotate of Achaia,Georgian Curopalatinate,这些政权的名字中均有按道理不应该有封地的头衔称谓。这种表达方式是历史学家为了记载和称呼方便而为这些政权冠上的,因为在当时东罗马人(以及以上小国的君主)眼中,自己只是“罗马帝国”在当地的一个行政官员罢了,而Despotes这一系列的头衔几乎都是位于君堡的中央政府给的(无论这个中央政府对自己有没有实际的管辖能力)。Despotes一类的头衔就算世袭,也与统治者的领地没有半点关系。换句话说,这些统治者本来就是罗马帝国在当地的官员,只是恰好又获得了这一系列的尊号罢了。东罗马帝国给出这种尊号一般来说的意义就是拉关系与画阵营,比如早期给予帝国在亚美尼亚、格鲁吉亚的盟友Kouropalates的称号,便是为了确认罗马对于其的宗主以及同盟关系。同样,在格鲁吉亚翅膀长硬开始单飞的时候,大卫三世国王毅然拒绝了东罗马给予其的Kouropalates称号,因为这时候格鲁吉亚已经有足够的实力不向君堡称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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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加索地区的贵族称号又与东罗马帝国基于官僚制度的头衔不完全相同。由于该地区大部分贵族都由土酋与大地主转变而成,贵族传统无比深厚与稳固。在亚美尼亚,大的地主、军头家族统称为Nakharar,这个是一个大的统称,只要该家族庄园较大都会被归为是Nakharar.而更大的Nakharar会被称为Ishkhan,这个词直接就是“王公”的意思。同时,虽然中世纪亚美尼亚有一个国王存在,但是每个家族对于土地的持有都是绝对的,并且这些土地被认为是家族财产,国王没有权利与能力去强行占用这些土地。每一个家族同时也有自己传统的宫廷职位,例如巴格拉季昂家传统上是“骑兵队长”Aspet. 与Ishkhan具有相同意义的有Melik(来自于阿拉伯语的Malik)“王”,只不过这也只是一个小头衔。
在中世纪之后,其实欧洲就没有什么“正经”皇帝了,号称“皇帝”(Emperor)的人都是为了把自己“包装”成罗马帝国的继承人。神圣罗马帝国(Holy Roman Empire)在文艺复兴时期是唯一拥有帝号的国家,虽然地盘很大,但是后来被伏尔泰点评为“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彻底被黑成了“三无产品”。
尽管是硬装“大尾巴狼”,但是皇帝(Emperor)这个称号从法理上讲,确实是贵族领主中最高的一级,再不济大家也要给个面子。
文艺复兴时期最著名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就是查理五世,提香当年为他画了很多肖像画,也正是他曾经为提香捡起了掉在地上的画笔,让提香的威望显赫一时。
可以这么理解,如果“帝国”的分量相当于一个统一的欧洲,那“王国”的分量实际上就相当于一个现代欧洲国家。比如现在的比利时全称就是“比利时王国”(The Kingdom of Belgium),西班牙的全称是“西班牙王国”(The Kingdom of Spain)。当然,也有些历史上的“王国”变成了现代国家里的一部分,比如曾经的“西西里王国”(Kingdom of Sicily),现在是意大利的南部地区。
第3级 头衔:公爵(Duke) 领地:公国(Duchy)
“公爵”(Duke)这个称呼大家应该也很熟悉,它的出镜率很高。“Duke”这个词源自于拉丁语的“Dux”,意思是“领导者”,可见“公爵”依然是个“高级领导干部”头衔。
“公爵”通常是“国王”册封的,需要向自己的国王效忠。比如勃艮第公爵“大胆的腓力”就是从自己的父亲、法国国王“好人约翰”那里获得了公爵的爵位。
文艺复兴时期最给力的公爵就是勃艮第公爵“好人腓力”(Philip the Good),他是一位非常有钱而任性的艺术赞助者,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佛兰德斯艺术的崛起,凡·艾克和罗吉尔都在这位公爵那里得到了大量的委托。
“公爵”的领地通常被称为“公国”(Duchy),它的分量差不多相当于现代欧洲国家里的省或一个袖珍国。比如今天的摩纳哥、安道尔,他们的全称就是“摩纳哥公国”(The Principality of Monaco)、“安道尔公国”(The Principality of Andorra)。
现在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出现了,摩纳哥和安道尔这两个公国并不叫“Duchy”,而是叫“Principality”。因为他们的君主不是“公爵”(Duke),而是“亲王”(Prince)。
至于“亲王”(Prince)是什么,这个概念很复杂很宽泛,在地位上他有的时候比公爵厉害一点,有的时候比公爵差劲一点。简单粗暴地讲,他就是一个和公爵不相上下的头衔,通常册封给王室的近亲。所以亲王的领地也被我们翻译成“公国”,而不是什么“亲王国”。
恶心的事情还没有完,“公爵”这个头衔还有个变种叫“大公”(Grand Duke)。它比公爵还要高半级,相当于2.5级头衔。今天的卢森堡全称就是“卢森堡大公国”(The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他们的元首就是“大公”。
“大公”里还有一种叫作“Archduke”,比“Grand Duke”还要厉害一点。总之,公爵的“变种”很多,不想虐待自己的话简单了解即可。
第4级 头衔:侯爵(Marquess) 领地:侯国(Marquisate)
“侯爵” (Marquess)在欧洲历史上并不太常见,所以我们就简单提一下。“Marquess”这个词源自于拉丁语“Marca”,意思是“边境”。所以“侯爵”这个头衔有“边境辖区领导人”的意思。
当年“神圣罗马帝国”在边境地区分封过一些侯爵领地,比如“巴登侯国”(Margraviate of Baden)、“勃兰登堡-拜罗伊特侯国”(Margraviate of Brandenburg-Bayreuth),但很快这些地区就升级为了“公国”和“大公国”。
第5级 头衔:伯爵(Count、Earl) 领地:伯国(County)
相比于“侯爵”,“伯爵”(Count)在欧洲更加常见一些。“Count”这个词源自于拉丁语的“Comes”,意思是“伙伴”,听上去感觉就有点不那么“上档次”了。作为君主的“小伙伴儿”,“伯爵”通常能获得相当于一个“直辖市”或者小型省面积的封地。
英国的“伯爵”比较特殊,他们的名称是另一个词“Earl”,但级别和“Count”差不多。
虽然我们把“伯爵”的领地称作“伯国”(County),但事实上,从公爵往下的贵族头衔就不大具有“国家君主”的性质了,他们通常都是“国王”或“公爵”的附庸。在现代的欧洲国家里,也没有“伯国”这种名称的国家存在。
文艺复兴时期最著名的一个“伯国”就是“佛兰德斯伯国”(County of Flanders),它是法兰西国王在公元9世纪分封的一块领地,核心区域是今天比利时的布鲁日和根特。佛兰德斯可以说是文艺复兴时的一大艺术中心,可见“伯爵”领地虽然级别不算高,但是绝对不能小瞧。
不过“佛兰德斯伯爵”的头衔后期一直都是上级领导兼任的,要么是勃艮第公爵、要么是西班牙国王。